为了让课外读物能真正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在制定《奉贤区古华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严格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严格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推荐的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实施方案》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年级组或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公示并报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确定的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由图书管理员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领导小组对课外读物管理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监督电话:57180970—8019
奉贤区古华中学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