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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奉教办[2021]20号关于印发《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10:14:14   发布人:古华中学-陆文武   
 

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教办〔202120

各基层单位:

现将《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427

抄送:教育局党政班子领导、局机关科室(条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427日印发

签发:施文龙           核稿:骆之强           校对:王 

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全员岗位

聘任工作方案

根据《奉贤区教育局 中共奉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贤区财政局 关于创新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深化全员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奉教【20191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 下达编制结构数

区教育局在区委编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数内,确定各单位编制结构数。包括总编制数、专任教师编制数、其他人员编制数、内设机构及管理干部编制数等。

(二)组建机构,制定方案

各单位根据《意见》要求,成立本单位全员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调解小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调解小组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下达的编制结构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岗位设置方案、领导小组和监察调解小组名单等内容,方案一律命名为《2021***(单位名)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本单位“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宣传动员

各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和宣传,使全体教职员工正确理解本次全员岗位聘任的目的和意义,全面了解实施方案的流程和内容。

(四)个人自主应聘

各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自身实际和聘任意愿,向本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应聘意向表》。

(五)分级聘任

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聘任各单位党政正、副职。

各单位党政班子聘任经区教育局备案的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各类组室长。

各类组室长可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教职工个人意愿提出本部门拟聘任建议人选。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方案、个人意愿、组室长建议等确定拟聘、暂聘人员。拟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核定编制数,拟聘专任教师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核定专任教师编制数。

凡纳入当年度区内流动计划的,应纳入单位暂聘名单。

(六)教师流动和干部轮岗

1、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流动

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十年的中层及以下专任教师应纳入四年内校际流动计划,由本人向本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区内流动登记表》。

特色特长教师或紧缺岗位教师,由学校向局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不纳入流动计划或暂缓流动。

因个人健康等特殊原因,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可不纳入流动计划或暂缓流动。

距离退休不满三年和在延长退休期内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可不纳入流动计划。

对于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意纳入流动计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不得评聘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对因此而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可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校际流动计划按四年一轮安排,学校应合理均衡安排四年流动计划,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2、其他学段专任教师流动

学前教育、高中等其他阶段学校要积极创新流动方案,通过校际流动、集团内支教、轮岗等方式流动。其他教育事务部门人员流动,参照执行。

3、干部交流轮岗

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纳入教师流动总体计划,由局组织人事科协调统筹。

基层单位党政正、副职的交流轮岗工作由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 区内选聘

各单位向局组织人事科报送暂聘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等,经审核后,在区教育局内部平台上公布所有暂聘人员信息、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空缺岗位单位和暂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提出试用或聘任意向。

(八) 确定聘任名单

各单位确定正式聘任、暂时聘任、试用名单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并与教职工分别签订《岗位聘任书》、《暂时岗位聘任书》、《岗位试用书》。正式、暂时聘任时间一般为一学年,试用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对于新进入本单位的教职工还需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二、有关操作口径

(一)超编、结构性超编、缺编单位的划定

各单位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应配人员编制数,与单位现有人员数(经组织批准的借用人员不计)进行比较。

超编单位:实有在编数大于下达编制数。

结构性超编:总编制数不超,专任教师实有人数大于应配人数,或者教辅人员存在结构性的超编。

缺编单位:实有在编数小于下达的编制数。

各单位设置的岗位数不得大于下达的总编制数和相应的结构编制数。现有人员的专技(主、辅系列)、管理、工勤等岗位等级不变。

(二)关于超编小规模学校扣减绩效工资总量时的暂定口径

为支持小规模学校的发展,对中小学学生数在300-400和少于300的学校,分别暂以核定编制的1.11.15倍作为超编界定标准;对学生数在200-250和少于200的幼儿园,分别暂以核定编制的1.11.15倍作为超编界定标准。上述暂定标准仅用于对超编学校扣减绩效工资总量时的测算依据。

(三)关于暂聘人员的安排

暂聘人员在区内选聘中,被其他单位聘任的,其人事编制转至相关聘任单位,其岗位等级根据聘任单位意见聘任。被其他单位试用的人员,试用期间人事、工资绩效关系等仍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被试用单位正式聘任的,人事、工资绩效关系等转入聘任单位。未被试用单位聘任的,仍由原单位暂聘安排。列为暂聘的人员,其工作量安排一般不得超过同类岗位满工作量的80%;连续三年列为暂聘的人员,第三年起其工作量安排一般不得超过同类岗位满工作量的60%

(四)关于转岗人员的安排

岗位聘任应做到教职工身份与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匹配。经本人申请,本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专任教师可转岗为教辅人员。连续两年聘任或暂聘为教辅岗位的专任教师,第三年应实施正式转岗。从事教辅工作为主的专任教师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其岗位等级一般为该岗位等级的起点级。

现专职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不得参加专任教师岗位的聘用。

(五)关于区内流动的其他要求

本单位新招聘教职员工一般五年内、新聘用教职员工一般三年内不得在区教育系统单位之间流动。

奉贤新城外的乡镇学校新聘中、高级职称不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得流动到奉贤新城区域内学校。

有序推进跨学段教师岗位流动。低学段学校专任教师不得流入高学段学校的教师岗位【学段由低到高依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及成校、高中及以上(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开放大学奉贤分校)】。

有序推进跨学段教辅、工勤岗位流动,跨学段专任教师身份转岗至教辅岗位,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流入单位必须符合编制规定,不得突破核定编制和相应专技岗位等级数量。

奉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1420

附件:

1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员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2、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员岗位聘任各类表填写说明(OA系统自行下载)

3、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区内流动登记表

附件1:

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深化全员岗位聘任工作

日程安排

一、430-62

1、各单位宣传动员;

2、教师提交《应聘意向表》;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提交《区内流动登记表》;

3、各单位开展聘任工作;

4、各单位确定拟聘、暂聘人员。

二、62-4

各单位将暂聘人员、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报教育局备案。

三、67-15

1、教育局公布暂聘人员、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

2、各单位与暂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3、各单位确定正式聘任、暂时聘任、试用人员名单。

四、615-24

1、单位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书》、《暂时岗位聘任书》、《岗位试用书》;

2、各单位将聘任情况汇总表及各类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五、其他说明

各单位可结合防疫工作和单位实际工作要求,适当调整聘任工作各环节时间。全区聘任工作完成时间是625日。

如需调整时间的单位请提前向局组织人事科递交调整工作时间的请示。

附件3   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区内流动登记表

单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进入本单
位年月

 

最高
学历

 

中层管理职务

 

身份

初中 □
小学 □

主要任教
学段年级

 

主要任教学科

 

是否
班主任

是 □
否 □

专业技术职称

正高级教师 □   高级教师 □   一级教师 □   二级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教师资格证种类

高级中学 □    初级中学 □      学 □      他 □

流动计划(可多选)

20216月 □  20226月 □  20236月 □  20246月 □

流动区域(可多选)

本街镇及周边 □      新城区域 □      新城外 □

流动方式(可多选)

自主双向选择 □     愿意组织协调 □

不纳入
流动计划
或暂缓
流动申请

 

本人
确认
意见

以上经确认无误!

学校
单位
意见

以上经确认无误!
同意 □   不同意 □

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
盖章

   

   

备注:

1.本表所指奉贤新城地区特指南至G1503高速公路,北至大叶公路,东至浦星公路,西至南竹港范围内(包含南桥镇光明社区)。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本人保管,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一份交教育局备案),本表为A4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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