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古华中学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转发:关于推荐2020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14:11:56   发布人:古华中学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文件

奉教〔202041                            签发:施文龙

                                                       

上 海 市 奉 贤区 教 育 局

关于推荐2020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以下称《评选规定》)、《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沪教委人(19977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资(202021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今年在本市评选表彰120名特级教师,其中30名为流动名额,专门用于流动到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或乡村学校支教的教师。现结合本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评审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范围、对象和人数

本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学院、面向中小学的校外教育机构在职任教教师。

本区向市评选办推荐特级教师送审数8名,此外可推荐自愿参与流动的特级教师4名。

二、推荐条件

评选特级教师严格按照《评选规定》第四条和《暂行办法》第一条,以及《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试行)》(沪教委人[2005]28号),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德育教育贯穿于学科教学的全过程,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市教育界有较高声望和知名度。

(二)申报特级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特别优秀的小学、幼儿园中的一级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领域10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申报德育特级教师原则上应具有12年以上班主任经历。

(三)教研员、德研员、科研员等评选条件一般参照教师要求,在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中为第一线教师起示范指导作用和具有相关改革试验经历者优先推荐。

(四)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申报特级教师一般应具有2所学校任教经历。

(五)长期扎根乡村学校的教师,以及疫情期间积极投入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学视频录制等工作,在视频录制、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与办法

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和家长意见,按照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提名推荐、专家考核评审,最后由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推荐

1、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2、成立学校评选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考评、审核、公示、推荐、上报材料等工作。

3、申报。采取自荐和他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申报人按规定填写呈报表,自愿参加人才流动的优秀教师填写《特级教师流动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及有关证明(含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特色及学术水平等,字数不超过3000字)。

4、学校考评。对申报人考评,重点从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特色及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选推荐小组集体研究,并对申报人考核综合情况进行排序;评选推荐小组最后审定送审人选。

5、公示,送审名单和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包括学校对申报人600字左右的综合评价意见)提交区评审推荐办公室。

(二)区级评审推荐

1、区评审推荐办公室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

2、区评审推荐学科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通过材料评审、组织专家听课或者说课、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审。

3、区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4、公示候选人名单。

5、区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最终确定送审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师德表现。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特级教师的条件,认真、慎重地进行。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育人实绩突出,在区、市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推荐对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

(二)坚持统筹兼顾,确保一线教师比例。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兼顾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和各个学科,重点向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各区推荐一线教师人数不得少于该区推荐总人数的70%。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引导教研员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教学实践与指导,对近5年赴基层定点学校开展课堂教学和教研活动,平均每周满4课时的教研员,可作为一线教师申报参评。

(三)坚持政策导向,激励教师参与市级在线课程教学。对疫情期间积极投入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学视频录制、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以及近年来参与课程教学资源开发、市级中小学网上教育教学平台建设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坚持优质均衡,促进人才流动。为推进本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乡村学校和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发展,鼓励特级教师参与人才流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推荐条件并自愿参加人才流动的优秀教师,可向市评选办提出推荐申请,不占本区推荐名额,经评选为特级教师的必须在2020学年初进入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

(五)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推荐人选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上海市特级教师推荐情况表》、《上海市特级教师呈报表》及推荐人选的个人资料。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突出反映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特色、学术水平、工作成效,内容详实,表述准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另附300字以内主要事迹)。

五、组织领导

组建区评审推荐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区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区评审推荐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以及最终人选审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区评审推荐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学科组(以下简称区评审推荐学科组)和区评审推荐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评审推荐办公室)。区推荐委员会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评审工作,区评审推荐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评审推荐的具体工作。

六、日程安排

(一)学校评选推荐:6月下旬( 628日之前上交材料 )

(二)区级评选推荐:7月中上旬( 717日上报候选人名单 )

(三)市级评选推荐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上海市特级教师呈报表

3.上海市特级教师推荐名册

4.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条件摘录

5.上海市特级教师评审材料清单

6.上海市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承诺书(诚信)

7.上海市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承诺(教研员)

8.上海市特级教师流动申请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0618

(此件公开)

抄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0618日印发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奉贤区古华中学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曙光路89号   电话:021-57180970
网站访问量:1088182

沪公网安备 31012002004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