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和中纪委历次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校内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镇党委、教育局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学校党支部和行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镇党委、教育局党委、校党支部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所管辖的责任范围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责任范围
1、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管理责任。
3、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三、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2、组织部门内教职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局党委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操作程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认真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师德建设“五不准”,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师德行为,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践行师德建设“五提倡”。
5、履行监督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总责,发现苗子问题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找有关责任对象谈话提醒,并督促其尽快纠正。
四、责任考核
1、部门负责人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就自己一年来履行《责任书》的情况和部门的廉政状况在述职中做出报告。
2、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3、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干部考核、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
群众的监督。
4、支部每年结合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条例进行检查。
五、几点说明
1、本责任书自签约之日起实施。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奉贤区古华中学
(盖章)
党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
校 长: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